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📖 問題Q&A

Q1、 預支款項範圍?

本校預支款範圍請依本校訂定之「預付款項請撥與核銷作業要點」規定辦理,並於活動結束後二週內完成核銷,惟活動期限較長可能超過前述憑證報支期限規範者,仍應依據憑證報支期限規範,採分批申請,分段核銷,逾期核銷者將自申請人薪資中扣回學校墊付 款項。

   
Q2、 零用金結報?
 

所取得之憑證仍請依核銷規範期限辦理(憑證開立日期 30 日內辦理報支審核),且應符合學年度關帳規定。

   
Q3、 多年期計畫款結報?
 

所取得之憑證仍請依核銷規範期限辦理(憑證開立日期 30 日內辦理報支審核),且應符合學年度關帳規定。

   
Q4、 款付個人之處理特例?
 

屬零星支付(可以零用金支付但未申請零用金者—交易金額在1,000元以下)、量販連鎖、便利商店或百貨公司購物(例:7-11、家樂福、大潤發、九乘九、好市多、燦坤、順發3C…等)、特殊購物或消費(例:Pchome網路商城、餐廳宴請賓客、即時收單出單之旅遊平安險保費),可以特例處理,惟請於申請時寫明無法款付廠商之事由,並經申請人之主管簽章。(申請人為單位主管者須經上一級主管核決)

   
Q5、 屬跨越報支期限範圍之活動結報?
 

所取得之憑證仍請依核銷規範期限辦理(憑證開立日期 30 日內辦理報支審核),且應符合學年度關帳規定。